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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捕鸟被公诉,以“劳务代偿”方式让捕鸟者成为“守护者”

2023-04-13 20:07:19 来源:第一帮帮团

4月12日下午,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涉嫌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


【资料图】

非法捕猎野生鸟类23只

男子依法被提起公诉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2年2月起,被告人杨某携带网杆、捕鸟网、音频诱鸟器等工具,先后数次到福清一山林中非法猎捕野生鸟类

经鉴定,杨某某非法猎捕的这23只野生鸟类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22只、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八哥1只。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劳务代偿”将让生态修复落到实处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和法官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杨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赔偿能力。随后,由杨某某进行申请,公诉机关向法院提出了一份“有温度”的诉求。

薛守勇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同意被告杨某某以劳务代偿的方式,履行其民事责任,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其签订公益损害劳务代偿协议,被告杨某某担任幼林管护员,辅助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林木养护、环境宣传工作。

4月12日下午,福清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除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判决其在一年内,提供195日的环境公益劳务,以抵偿其应支付的生态价值损失赔偿费用及鉴定费,共计人民币31060元

“劳务代偿”,将捕鸟者转变为生态环境的“守护者”,确保修复生态环境损害可执行,让行动落到实处。《帮帮团》也希望通过这样的司法尝试,更能调动侵权人履行赔偿责任的积极性,实现社会效果、法治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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