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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男子离婚后未如约支付抚养费被起诉!法官调解发现……

2023-07-10 11:14:40 来源:南方都市报


【资料图】

南都讯 记者罗忠明 通讯员康子娟 黄苑桦 鹤山男子离婚后未如约支付儿子抚养费被起诉。近日,鹤山法院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2022年,邓某与杨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杨某抚养,邓某按期支付抚养费。但后来,邓某并没有如约支付儿子的抚养费,于是杨某向鹤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邓某依约支付抚养费。

“法官,我不是不想给抚养费,可我作为孩子的父亲,连孩子都见不上……”邓某一见到审理该案的法官李根明,便向他诉苦。坐在一旁的杨某也开始埋怨邓某,双方争执不下,调解室内的气氛降至冰点。

李根明发现,双方当事人因离婚后缺乏沟通,在孩子的抚养和探视问题上产生矛盾,而化解的关键就在于引导他们消除误解、解开心结。

李根明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后,真诚地说道:“你们曾有矛盾,但也应放下心中包袱,别因夫妻感情破裂,而让孩子承受痛苦和损失。为人父母,要积极沟通、加强协作,让孩子在良好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听了这番话,邓某和杨某的态度有所缓和。

见此,李根明乘胜追击,告知双方要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抚养儿子,邓某应履行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其也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杨某该负起协助邓某探望儿子的义务,如此才能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使其在父母的关爱中成长。

此外,李根明还考虑到孩子不足一岁,成长需求变化大,于是结合父母双方的诉求和实际情况,引导他们对孩子不同成长阶段的抚养费和探视权等问题作出细化调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邓某也按约支付了欠下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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